江西一阳性人员故意隐瞒行程被立案,他的行为造成了什么后果?
被警方立案调查了。这个人的行为是非常恶劣的,可能会造成疫情的传播 ,警方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。他的行为会造成怎样的后果呢?这个人其实与某确诊者有过亲密的接触,并且自身也感染了,但却没有上报自己的行程,也没有上社区报告自身的接触史。可能是不想被管控 ,也不想进行隔离,但没想到造成了如此严重的后果。
首先承担民事责任。按照《传染病防治法》第七十七条规定,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 ,导致传染病传播 、流行,给他人人身、财产造成损害的,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。 其次承担行政责任。
该病例患者涉嫌妨害当地的防疫工作 ,将会受到相应的刑事责任。
这位阳性人员有症状后未主动报备自行就诊的行为是违法的,是触犯了疫情防控 的相关政策 。他的行为可能会被处罚行政拘留,在生活中已经有人隐瞒自己的行程 ,而导致其他人出现感染的现象,并且这些人员在最后被行政拘留,也有一些是进行罚款。
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】2020年1月31日 ,青海西宁警方公布一起案件,嫌疑人苟某长期在武汉务工,近日返回西宁后,拒不执行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措施 ,故意隐瞒真实行程,编造虚假归家日期,对自己已有的发热咳嗽等症状刻意隐瞒 ,欺骗调查走访人员,多次外出与人群密切接触。
月14日下午6点,防控人员发现与胡某同车游玩的熊某检测结果为阳性 ,胡某后来也被确诊为新冠阳性无症状感染者 。他的行为直接导致多名密切接触者被隔离,也给江西省疫情工作带来了风险,在社会上引起了不利影响 ,经过居委会常委会讨论,决定对胡某立案调查。
广州一确诊病例隐瞒旅居史被刑拘
〖A〗、祝某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广州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,其行为引发新冠肺炎传播严重危险 ,符合法律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。 具体分析如下:案件事实梳理祝某于5月25日前往荔湾区白鹤洞街(疫情高发区)探望父母,其父母于30日被确诊 。
〖B〗、月5日,张某 、鲁某被广州市疾控中心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,并被医院收治。夫妇二人隐瞒旅居史的行为:张某、鲁某未执行广州市南沙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3号通告的防疫措施 ,未如实向所在社区申报曾去过中高风险地区。
〖C〗、隐瞒病情 、瞒报行程信息:隐瞒病情、瞒报行程信息(尤其是重点地区旅居史)、隐瞒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,违反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五十条,处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;情节严重的 ,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,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。
隐瞒与确诊病例或者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会有什么后果?
隐瞒与确诊病例或者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会有以下后果:承担民事责任:根据《传染病防治法》第七十七条,如果因隐瞒导致传染病传播 、流行 ,给他人人身、财产造成损害,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。承担行政责任:此行为属于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、命令,妨害社会管理。
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;后果特别严重的 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确诊病人 、病原携带者隐瞒病情、瞒报行程信息,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,故意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 ,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。
隐瞒病情、瞒报行程信息或与确诊病例 、疑似病例密切接触史:承担民事责任,违反《传染病防治法》第七十七条,造成损害的依法赔偿。承担行政责任,根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五十条 ,处警告或罚款;情节严重的,拘留并罚款。
隐瞒病情、瞒报行程信息、隐瞒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: 民事责任:违反《传染病防治法》第七十七条,导致传染病传播、流行 ,给他人人身 、财产造成损害的,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。
明知是次密接仍外出并隐瞒!北京一对夫妻被立案!
顾某某将此事告知赵某,赵某在明知自己为次密接人员的情况下 ,未主动向所在单位报告,并多次外出购物。且在流调过程中,顾某某和赵某隐瞒真实情况 ,向工作人员谎称母子二人回京后未与赵某共同居住。后顾某某母子相继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,赵某被转运至集中隔离点进行医学观察 。
未主动报告与频繁外出:赵某在明知自身为次密接人员的情况下,未主动向所在单位报告相关情况。
因为他们没有拿防疫工作当回事。北京一对夫妻明知是密接人员 ,仍然隐瞒实情外出 。
案例三:隐瞒市场活动史并违反隔离承诺 核心事实:谢某明(38岁)6月以来3次前往新发地市场购物,6月23日确诊。其在流调中故意隐瞒2次市场活动史,虽签署居家隔离承诺书,仍多次前往公共场所。处理结果:警方对谢某明隐瞒活动史、违反隔离规定的行为立案调查 。
北京一对夫妻明知是次密接人员仍然外出 ,并且隐瞒自己的个人情况,这种人的心理不太健全,总觉得自己非常健康 ,但是他们的行为已经违反了规定,既然做了,那么他们也必将会承担相应的责任。因为他们的出行导致周围居民人心惶惶。
